相城区南亚花园业主委员会在全体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将小区里的500多平方米的会所出租给了一家装饰公司。让业主们更加感到惊讶的是,如此大一处场地,年租金竟只有39000元,甚至还不如附近两套七八十平方的普通居民楼年租金价格。消息一传出,顿时在全体业主中炸开了锅。
会所低价出租,业主被蒙鼓里
10号晚上7时许,当记者走进南亚花园小区里的会所时,只见上百位居民正围聚在一楼的一间休息室里。“一套七八十平方的普通住宅房,一年租金都要近两万,这样一处500多平方米的会所,一年租金竟只有39000元。”王先生说,业主们知道这件事后,都群情激愤,大家自发组织到一起准备向业主委员会“开战”。
家住3幢2单元的常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在单元楼的居民自发担当起了联络其他业主的任务。然而就是这样一种行为,却刺痛了某些人,昨天,她所在单元楼的10户居民家的防盗门都被人撬坏。“聪明的人一眼便能看穿,这是一种报复性行为。”常女士气愤地说。短短几天时间里,已经有154户居民签字明确提出反对出租会所。
本周五将举办“焦点访谈”
随后,在业主代表的带领下,在小区一家棋牌室里,记者见到了正在打麻将的南亚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徐连生,面对记者的采访,徐连生承认,南亚花园小区会所的确已于今年4月底租给了一家装饰公司,年租金为39000元。徐连生说,这个决定不是他一个人做出的,而是包括另外一位副主任和其他三位委员集体做的决定。针对记者提出的“业委会出租小区会所有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这一问题,徐连生表示,做那样的决定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而是业委会直接决定的。就记者提出的“居民反对出租会所业委会该怎么办”这一问题,徐连生说,他已经和其他业主委员会成员商量好了,本周五晚上将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在会上,他将就所有业主关心问题的焦点,一一予以解答,希望全体业主能够再忍耐四五天时间。
与此同时,一位业主代表也提出了他的疑问:一旦到时业主大会上大家表决通过反对出租小区会所的决议,那么对于租赁方的违约赔偿费用该由谁来承担?针对业主的质疑,徐连生表示,对这个问题他同样不予回答,不过他“会考虑这一问题。”
律师观点
出租小区设施,应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背着业主出租小区的公共设施?带着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苏州恒之律师事务所邓学曾主任律师,邓律师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业主委员会出租小区的公共设施,应该征得全体业主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而不该自作主张。对于南亚花园业主委员会擅自作出的将小区会所出租的决定,小区业主可主张取消这一租赁协议,而由此带来的违约赔偿责任,应该由签订租赁协议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承担。邓律师最后表示,如果业主委员会不能给出令业主满意的结果,小区业主可通过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子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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