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最近乱象频生,天津“汇众”、南京“融众”、深圳中天相继出事。中介失范,挪用、占用客户交易资金,动辄数百万甚至上亿,而管理部门对中介之乱的整饬也揭开了序幕。
“过款”,中介办成了“银行”
在南京华侨路房地产交易市场附近,二手房中介与一些所谓的贷款服务公司、担保公司比邻而居,纷纷打出“银行指定、服务放心”的牌子,在报纸上打“卡片广告”:“急用钱,100万立等可取”。 一张桌子、一部电话的二手房中介,个个都办成了“小银行”,它们哪来的钱放贷款?“主要是买卖双方的资金都从他们手中“过”,过款的过程有时间差,巨大的现金流和资金沉淀给他们的挪用提供了可乘之机。买方看中房子后交付房东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将首付款交给房东,并一起去房产局送件过户,10个工作日后再出件,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名字变更为买房人,买房人再付清剩余房款并和原房东进行物业交验。整个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是陌生的,买卖资金全在中间账上“过”,“过款”自然形成了交易资金在中介公司账上的沉淀。
业内人士说,这是典型的“蒙外行”。许多中介公司与房产交易部门窗口人员和银行个贷部门混熟了,往往可以一天内完成所有的程序,资金一两天就到账。
“他们是不会让钱闲着的。华侨路上一个修自行车的,几年前看中了这里面的门道,三年时间开了几十个门点,公司每年的现金流以数十亿计。这个人现在出门坐宝马,办公在金鹰。这个行业让许多人成了暴发户。”
“门点多的中介,资金流巨大,每个月进出资金以亿计。他们用源源不绝的资金炒股、扩张门店甚至放高利贷,南京有些大的房地产公司资金紧张,从银行融资不畅时,就从房产中介这些地下渠道调头寸,这些短期的‘过桥资金’,十天半个月的利率都在10%以上。”南京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介绍说,追逐暴利必然会出现风险。七个茶壶六个盖,市场繁荣的时候,有些小问题常会被掩盖。但市场一冷下来,比如,前不久提高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信贷紧缩二手房交易骤降,流动性减弱,问题立即浮出水面。
融众,一个非典型样本
南京大大小小3000多家房产中介,每年代理房子2万多套。买卖双方因为不了解流程,有的为了图省事,经常把贷款事宜和付款方式让中介操办,中介把现成的委托书让你签字画押,贷款从银行先下到中介的账上,中介再给卖房者。
省银监局一位人士忧心地指出,银行抢二手房业务,纷纷委托一些中介机构签订“全面代理协议”,一个巴掌大小的房产中介,注册资金几万块钱,胆子一个比一个大,他们拿着与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巨额资金在业务人员的信用卡进进出出,如蛇吞象地办起银行业务,没有有效的风控机制。这种涌动的金融暗流一旦出问题,会影响一方社会和谐和金融稳定。
普通百姓一辈子没有几趟买卖经验,被中介“拖款”个把月也不会多心。南京市房管局中介管理科科长胡高生说:“深圳中天、天津汇众、南京融众的经营模式都一样,它们还只是冰山一角,大量的房产中介靠挪用、滞留购房人的钱做资本游戏。”
一位熟知融众经营情况的人士透露说,事发前,融众在南京的连锁店有40家,包括房租、人员工资和办公用品、水电费等等,每家连锁店的月均经营成本约在2万元左右。而40家连锁店的月收益是60万左右,加上管理不善,几乎每个月都有几十万的亏损。保守估计,1年的亏损额约有四五百万元。
中介的经营由此也陷入“恶性循环”,巨额亏损难以扭转,唯一的办法就是疯狂开店,再疯狂挪用购房资金。对“资金流”模式的中介而言,怕的不是亏损,而是交易量下降而导致的资金量萎缩。可是市场是波动的,“资金黑洞”只会越来越大。知情人士说,早在去年初,南京融众就已经在借高利贷退客户的房款。
“中介如果开成像银行,就非常可怕!”胡高生对记者说,“老百姓的钱‘存’进去,他们挪作它用,一旦出现风险,资金链断裂,老百姓就倒霉了。”
中介之乱,根在监管缺失
“中天事件”、“融众事件”是市场发 展的特殊阶段“游戏规则”不健全的必然产物。胡高生说,这样的现象与房产中介经营行为监管缺失有很大关系。
“根据现有的法律文件,对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房管部门是没有约束力的,只能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备案的中介,遇到老百姓投诉,我们还可以帮助处理,那些小中介,连备案都没有,老百姓投诉无门。”
“现在一套房子至少50万,但中介公司的注册资本才10万,如果是房款全部到中介手上意味着什么?中介进行诈骗怎么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我去年到下关检查时,看到一户人家把阳台围起来,几个平方米的空间,却从事5种行业的经营:职介、婚庆礼仪、房产中介等等。对他们而言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了,经营主体鱼龙混杂,这样的买卖能安全吗?”胡高生说。
据悉,南京融众的注册资本是200万元,但短短几年开了40家门店。他们就是不断利用购房人的钱“滚雪球”,但当合理的利润和佣金不足以支撑企业运作的时候,老百姓的资金就有风险了。
去年12月27日,建设部、人民银行下发321号文件,提出“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发展交易保证机构,专门从事交易资金监管。”为贯彻这一要求,今年4月,南京市出台105号文件,要求从9月1日起,存量房交易时中介机构绝对不允许“碰钱”。实行资金监管后,8月就“逼”出了“融众事件”。
实行资金监管后,房管部门做了充分宣传,在该市三处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中均设有提示;9月1日启用的新版二手房交易合同中第四条还专门有一条:房价款的交割方式为“通过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不论甲、乙双方选用何种房价款交割方式,经纪机构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价款。”这是一条“高压线”。买卖双方一旦签约,就可以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维护。
“105号文件制定从首付款到贷款整个交易资金链条的监管规定,到11月份,已经有15家商业银行设立了贷款监管账户。如果认真执行,交易资金风险会降低很多。”
不过胡高生坦言,资金监管执行中却遇到了困难:一方面是中介公司配合不积极;另一方面是老百姓怕麻烦,图省事,也不愿参加资金监管。“他们没吃过苦头,不能预见和防范风险。”
看来,房产中介之乱的整饬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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