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挂牌出让地块起报总价组成
13、14号地块土地出让总价款(起报总价)含净地价、墙改基金、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土地成交契税、有线电视配套设施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承担,其中土地成交契税在交纳最后一期土地款时全额缴付.
五、挂牌竞价方式
竞价采取书面应价方式,每次应价不低于上一次应价,13、14号地块每次应价加价幅度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六、地块竞得人确定办法
至挂牌应价截止时间,若仅有一个竞买人应价,即确定该竞买人为地块竞得人,其应价即为竞得价格;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竞买人持续竞价的,地块转入拍卖程序,以总地价增价方式进行自由竞价,出价最高者为地块竞得人,其最高最终有效应价为竞得价格。
七、咨询及挂牌出让文件索取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授权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有关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敬请参与者于公告发布后与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联系。
联系人:何坚 陈一雷
联系电话:0512-66606720、66606726、13328004106
传真:0512-66609599 邮政编码:215123
电子信箱:hejian@sipac.gov.cn
网址:http://www.sipac.gov.cn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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