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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杨先生就有意寻售房产。恰好,李先生夫妻正打算出售自己的住宅。房屋位于园区,面积约80个平方米。双方一拍即合,约定以100万元的价格成交。定约之时,杨先生就支付10万元定金。余款,则将于过户手续办理后,再行交付。
岂料风云难测。就在合同签立后不久,园区的房价,节节攀升。名义上,还属于李先生夫妻的房产,顿时身价倍增。杨先生自然喜出望外。然而,接下来的过户手续,却一直没能办妥。杨先生反复催促,却得到了卖方这样的解释;房产证,他们遗失了;补办,则需要时间。
交易僵持,买方并不乐意。可令杨先生意外的是,他竟然收到了园区法院的传票。原来,是李先生夫妻提起的诉讼:他们认为,杨先生没能支付剩余房款,涉嫌违约。他们不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
自觉无辜,杨先生也不甘示弱。虽然列席被告,杨先生立即“反诉”。即便一个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就相同的情由,被告仍可“起诉”原告。这样的“反请求”,称之为“反诉”。杨先生认为,违约的是对方。他不仅应该履约,还需额外支付违约金2万元。一时之间,双方唇枪舌剑。
法院审理后驳回卖家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买家杨先生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剩余房款后,卖家李先生即应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另外,还判决卖家李先生向杨先生支付违约金2万元。
据统计,2015年,园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生消费纠纷963件,同比增长163.84%。当然,目前最热的消费话题还是房子。园区法院也公布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他们受理的二手房买卖纠纷13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24件,翻了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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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的房价涨得最凶,纠纷数量也增长得最厉害。据法官介绍,大部分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之中。导致纠纷的原因主要是两点,一个就是因为房价涨太快,卖家宁愿违约也不卖,导致的合同纠纷。这在3月11日的小8上已经有很详细的介绍和解读了,只要房子没有被查封、抵押等特殊情况,一般买家可以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个导致纠纷的原因是,当双方都同意终止买卖合同后,双方对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卖家的如意算盘是:合同上写明了违约金是10%或者20%,那么按一套房子原先价格只有100多万来计算,只需要付10万、20万的违约金,而现在园区的一套房子一般都要200万左右,去除违约金,卖家还能大赚一笔。
小编点评:如今的苏州楼市可谓蒸蒸日上,而随着楼市的日渐火爆,房产纠纷也开始居高不下。那么,问题来了,遇到房产纠纷我们该怎么处理?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小编给您支招,常见房产纠纷有哪些?房产纠纷问题的解决方式全盘点。返回苏州365淘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