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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杨先生就有意寻售房产。恰好,李先生夫妻正打算出售自己的住宅。房屋位于园区,面积约80个平方米。双方一拍即合,约定以100万元的价格成交。定约之时,杨先生就支付10万元定金。余款,则将于过户手续办理后,再行交付。
岂料风云难测。就在合同签立后不久,园区的房价,节节攀升。名义上,还属于李先生夫妻的房产,顿时身价倍增。杨先生自然喜出望外。然而,接下来的过户手续,却一直没能办妥。杨先生反复催促,却得到了卖方这样的解释;房产证,他们遗失了;补办,则需要时间。
交易僵持,买方并不乐意。可令杨先生意外的是,他竟然收到了园区法院的传票。原来,是李先生夫妻提起的诉讼:他们认为,杨先生没能支付剩余房款,涉嫌违约。他们不仅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
自觉无辜,杨先生也不甘示弱。虽然列席被告,杨先生立即“反诉”。即便一个民事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就相同的情由,被告仍可“起诉”原告。这样的“反请求”,称之为“反诉”。杨先生认为,违约的是对方。他不仅应该履约,还需额外支付违约金2万元。一时之间,双方唇枪舌剑。
法院审理后驳回卖家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买家杨先生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剩余房款后,卖家李先生即应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另外,还判决卖家李先生向杨先生支付违约金2万元。
据统计,2015年,园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民生消费纠纷963件,同比增长163.84%。当然,目前最热的消费话题还是房子。园区法院也公布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他们受理的二手房买卖纠纷138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24件,翻了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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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的房价涨得最凶,纠纷数量也增长得最厉害。据法官介绍,大部分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之中。导致纠纷的原因主要是两点,一个就是因为房价涨太快,卖家宁愿违约也不卖,导致的合同纠纷。这在3月11日的小8上已经有很详细的介绍和解读了,只要房子没有被查封、抵押等特殊情况,一般买家可以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个导致纠纷的原因是,当双方都同意终止买卖合同后,双方对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卖家的如意算盘是:合同上写明了违约金是10%或者20%,那么按一套房子原先价格只有100多万来计算,只需要付10万、20万的违约金,而现在园区的一套房子一般都要200万左右,去除违约金,卖家还能大赚一笔。
小编点评:如今的苏州楼市可谓蒸蒸日上,而随着楼市的日渐火爆,房产纠纷也开始居高不下。那么,问题来了,遇到房产纠纷我们该怎么处理?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小编给您支招,常见房产纠纷有哪些?房产纠纷问题的解决方式全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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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难要回
在所有问题都了解清楚并打算购买时,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这时候,就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
“周边学校资源”非学区
学区房的受欢迎度不言而喻。目前许多新开发楼盘的周边确实配备了从幼儿园到中学不等的名校教育资源,并借此作为宣传。但在不少情况下,很多业主在购房时会将“周边学校资源”误认为“学区”概念,这也是交房后产生学区纠纷的重要原因。
房企规划“揉面团”
买房前所了解的规划与交房后的实际情况不符。买房时门口很通透,可交房时却多出了一个配电间;明明是住宅,却又变成了商业街,以前规划的园林、广场不见了,绿化面积也明显缩水。
为了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购房者在看房时可要求开发商提供规划部门核准的小区平面图,通过该图可对住宅小区的建筑物有全面了解。购房者在确认买房后,签订预售合同时可将该图作为合同附件并由双方签章确认,一旦交房时出现了小区平面布局与该附件不符,购房者便可凭此与开发商交涉,还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使要求恢复或偿付违约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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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投诉最多
交房后,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维权最多,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先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好物业才能有舒适度
物业是直接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正所谓,买房一阵子,物业一辈子。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区物业不好,业主是可以维权的。但从现实的角度出发,维权还是困难重重,耗时又费力。在物业这件事情上,我们与其讨论怎么去维权,不如学会去选择一个物业好的楼盘,避免出现维权的情况,将风险防患于未然。
小编点评:伴随着房产纠纷的日渐增多,以上,小编总结了一些在购房和交房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的典型情况,以免大家在购房过程中“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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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当一些矛盾无可避免地发生后,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考虑应如何解决?那么,房产纠纷解决方式有哪几种呢?且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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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
1、法院调解
又称诉讼内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是当事人用于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制度。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3、仲裁调解
中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国内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行仲裁。
4、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二、仲裁
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三、诉讼
诉讼的释义:
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后者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返回苏州365淘房>>